
各相关单位:
2006年校青年科学基金、校基础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根据《湖南农业大学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农大[2002]158号见《科技管理文件汇编》第50页)和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一、校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
1、申请者资格:年龄为2005年12月31日未满35周岁、具有中级职称或有硕士学位的初级职称的在职在岗青年科技人员。
2、申请程序:申请者填写《湖南农业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本学科领域专家签署推荐意见,并由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职能处室人员申报必须由相关学院进行推荐)并签署意见后于5月30日前统一报送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3、曾获校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科技人员不能再次申请。
二、校基础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
1、申请人资格:年龄为2006年1月1日年满35周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初级职称的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资助范围按《湖南农业大学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农大[2002]158号见《科技管理文件汇编》第50页)执行。
2、申请程序:由申请者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基础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职能处室人员申报必须由相关学院进行推荐),并签署意见后于5月30日前统一报送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3、曾获校基础科学基金资助的科技人员不能再次申请。
三、校人才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
1、申请者资格:申请人应符合学校申请引进、稳定人才科学基金的要求。
2、申请程序:由申请者填写《湖南农业大学人才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所在学院签署意见交人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5月30日前统一报送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3、获校人才科学基金资助的科技人员不能再次申请。
四、相关表格请到附件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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