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及培养方案是对研究生进行培养及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它既是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的具体体现,又是指导研究生科学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主要参考,也是规范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教育管理者对研究生进行培养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等一系列文件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7月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孙春兰副总理在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研究生院组织了本次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及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经过学科调研及专家论证、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等程序,最后形成了11套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及培养方案。
本次方案修订以国家、省、学校有关文件和各学科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位基本要求为根本依据,在总结和传承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以体现学科特色,注重内涵建设,突出分类培养和个性化培养为基本要求,以“立德树人、以生为本、问题导向、高质量发展”为原则,以一流优秀人才培养的标准,科学合理地修制订学位授予标准和培养方案,明确课程学习、培养环节和论文研究工作对培养目标和学位授予基本要求达成度的支撑作用,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等目标要素在每个环节中的有机融合,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本次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及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得到了各界专家和领导的大力支持,是各学院、学科老师们共同智慧的结晶。在此,谨向各位专家、领导、老师以及关心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同行们表示忠心的感谢和由衷的敬意!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
点击下载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