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域 名
关于举办第一届“普瑞纳...
第一届“普瑞纳”研习社...
企业班申请表
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
 
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与培养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9/06 12:00:00  添加作者:   查看:    

湘农组〔2013〕11号
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与培养教育工作的
通   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2013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办法
    1、各院党总支、分党委指定专人负责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属湖南省外生源的党员,须持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开至“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由原所在单位去湖南农业大学XX学院);属湖南省内生源的党员,介绍信开至“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3、本校应届毕业生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党员,直接到研究生党总支报到(自考生请到原所在学院党总支或分党委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组织部再开具介绍信到研究生党总支报到)。
  二、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
  (一)认真进行材料预审。新生入学后,各院党总支、分党委安排专人负责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重点审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组织发展程序,是否符合《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
(二)及时报送党员材料。请各党总支、分党委于10月18日前将预审后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和新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交至党委组织部,经审查无误后返还各党总支、分党委保存。
   (三)手续不全党员处理。因故未持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档案的新生党员,暂不进行信息登记和录入。请各党总支、分党委督促学生限期办理组织关系或提交档案材料,并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
(四)妥善处理审查不合格材料。经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党员材料,分别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对入党材料不全、有关内容不完整或填写混乱的,要认真查明原因,并及时告知新生党员进行补办。审查过程中可以向其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必要时应将发现的问题通过公函形式发往其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上级党组织,请求协助调查。
    2、经核实确属采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伪造手续和材料的,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或党员身份。对不予承认预备党员资格和党员身份的学生,各党总支、分党委要向他们当面说明原因,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和帮助,鼓励他们继续努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审查核实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1)年龄不满18周岁入党或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教育培养时间不足一年的;
  (2)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入党的。如异地入党,即应届毕业生没经就读中学组织发展入党的;
  (3)组织档案材料填写、审批不规范的。如《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出自一人之手、时间前后矛盾或关键处有涂改,介绍人未填写意见或上级党委没有指派专人谈话,上级党委未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没有支部大会决议党委就直接审批同意的等;
  (4)存在其他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情况的。
三、新生党员的教育管理
    1、规范管理。新生党员入校后,各党总支、分党委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新生编入相应党支部,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
    2、加强培养。党总支(分党委)要为新生预备党员安排1-2名思想政治素质高的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及时了解他们入校后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措施,帮助其全面发展和尽快成长。新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注重教育。待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结束后,学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将组织全校新生党员进行一定形式的培训,党总支、分党委也要切实重视新生党员的教育,共同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修养,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点击下载文件:
版权所有:©2010 湖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技术支持信息网 络中心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