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源地(描红未开放).xls湖南省2012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文档 (2).doc全国生源地信息一览.xls
各学生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湖南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加快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1〕111号)要求,2012年湖南省将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确保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掌握政策内容。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省要求所有县(市、区)均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今后,高校仅办理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省份的学生高校助学贷款业务。各班级要认真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掌握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及全国生源地信息一览表已上传至班长团支书群及动科院院网)
二、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可利用版报、宣传栏、班会、报告会等形式,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工作。特别要提醒下学年有贷款意愿的学生,在暑假期间带好学生证、身份证等必需的证件,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班级要切实落实责任,确保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通知到有需要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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